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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显示格式

在“字段”窗格中,有多个位置必须定义特定字段的显示格式。每种显示类型都要应用不同的显示格式。下表描述了每种显示类型的有效格式。

不能为“布尔”或“长文本”显示类型定义显示格式。
显示类型 显示格式
短文本

如果选择“短文本”作为显示类型,则可以将包含定义字段名称的参数包括在字段中。每个字段的两侧都必须包含两个百分号。

例如,如果将显示格式定义为“请与 %%contact-person%% 联系”,则参数 %%contact-person%% 将 (从 contact-person 字段) 返回请求的联系人姓名。

如果将格式框留空,则字段的值将原样显示。

日期

如果选择“日期”作为显示类型,则通过使用包含以下字母的字母样式,可以指定日期的显示方式:

  • Y。
  • M。
  • D。月份中的日期
  • E。一周中的第几天
  • A。AM/PM 指示符
  • J。一天中的小时数 (0-23)
  • H。一天中的小时数 (1-24)
  • K。AM/PM 时刻 (0-11)
  • L。AM/PM 时刻 (1-12)
  • N。小时中的分钟数
  • S。分钟内的秒数

例如,要显示 Sat 04 Mar 2006 09:43AM,则使用以下日期格式:

EEE DD MMM YYYY LL:NNA
链接

如果选择“链接”作为显示类型,则必须指定包含 URL 的字段的名称。将包含该字段名称的参数输入此字段中,此字段的每一侧由两个百分号包围(%%field_name%%)

此格式显示的值是当前字段的值(而不是包含 URL 的字段),此值的工具提示是 URL。单击此字段可转至该 URL 目标。